11月18日,高邦背調從四川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獲悉關于統一全省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政策的通知。
各市(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財政局,國家稅務總局各市、州稅務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有關規定和國家實施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以下簡稱養老保險)全國統籌制度的相關要求,現將我省養老保險繳費政策有關規定通知如下,請各地嚴格遵照執行。
一、統一養老保險繳費比例
從2022年1月1日起,全省參保用人單位(含有雇工的個體工商戶等)繳費比例為16%,職工(含個體工商戶雇工)個人繳費比例為8%;無雇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保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和其他靈活就業人員繳費比例為20%。
二、統一養老保險繳費基數
從2022年1月1日起,以全省上年全口徑城鎮單位就業人員平均工資的60%和300%分別作為個人繳費基數下限和上限;參保用人單位繳費基數按照本單位職工個人繳費基數之和確定。
各地要嚴格執行統一的養老保險繳費政策,不得自行出臺或調整相關政策,未按要求落實造成基金減收的,減收部分由地方一般公共預算承擔。
我省原有規定與本文件規定不一致的,按本文件執行。